当前位置:
  • 外办机关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做好2012年度创先争优督查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阅读:
  • 来源:机关党委
  • 时间:2012-11-20
  •  

    各党支部:

        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年度工作安排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机关党委决定在全办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点评、民主评议党员对象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督查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

        (一)督查点评

        1、点评实施方法和主要内容

        按照市外办机关党委《关于2012年度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践诺和督查点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根据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原则上要对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进行点评,并将点评意见填入《2012年市外办    党支部公开承诺书》点评栏中。

        2、点评方式

        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督查点评。主要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以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形式组织点评;二是以与党员干部谈心交心活动的形式组织点评;三是以领导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形式组织点评;四是到基层调研指导、学习考察等相结合开展点评;五是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结合开展点评;

        (二)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内容: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个人创先争优新一轮公开承诺践诺内容为基本标准, 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着重总结检查党员在理想信念、工作业绩、服务群众、组织生活、履行岗位职责、创先争优活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2、组织形式: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3、评议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推荐的优秀名额没有具体比例限制。

        4、评议方法和步骤:(1)学习动员。支部及早发出评议通知,动员准备。(2)自我评议。一般可先在党小组会上,由党员个人对照评议标准和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可以口头、也可书面)和互评,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和优秀率超过85%的党员名单上报本支部。(3)开展测评。经支部研究汇总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对各党小组评议推荐的优秀率超过85%的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详见附表1)。(4)评议结果汇总。各支部根据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和评议测评结果汇总审议后(附件1、附件2)上报机关党委,并将作为本支部推荐上报机关党委2012年度优秀党员名单的依据。

        5、表彰和处理:机关党委将各支部推荐上报的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和名单,并按优秀得票率高低进行综合平衡,讨论研究确定2012年度优秀党员人选(按比例)后,机关党委将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的党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组织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深刻认识此次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同时要防止乱评议、多头评议、重复评议。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点评和评议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原则,要严格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和民主评议工作等内容、步骤,对照基层党组织“五好”、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活动。

        3、统筹兼顾,整改落实。领导点评、民主评议活动要与机关(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考核有机结合,通过点评和评议认真分析总结,制订整改措施,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整改成效,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此项工作各支部须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请及时将附件1、2、3及创先争优督查点评和民主评议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关党委。

        附件1、2012年度市外办机关党委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2、2012年度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