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外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9日,巡察组向市外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市外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进驻开展巡察后,办党组高度重视,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1月9日上午巡察反馈会结束后,迅速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16个问题,逐条对照分析,细化为29个具体问题76条具体整改举措,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多次主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力以赴落实整改任务。
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1人,责令检查2人,机关在职26名会员全额退还工会经费1.3万元。同时,注重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修订汇编22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以问题导向和严实标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欠缺问题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18年7月30日出台《市外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市委要求,办党组于2019年1月9日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报告。
2.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办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学习传达全国和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外交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在全办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3.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深刻认识到外事工作处于意识形态工作一线的实际情况,将外事活动中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办半年度人员思想状况分析,做到人员思想状态分析到位。进一步建立重大外事活动教育提醒制度,做到提醒到位。从2015年开始,联合有关部门,创新开展外媒舆情收集分析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针对外事工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1. 进一步加强党管外事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起草出台加强党管外事的工作文件。以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地方外事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契机,及时起草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于2018年底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全市(甬党办〔2018〕112号)。二是成立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成立市委外办秘书处,明确工作职责。三是谋划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时跟踪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有关情况,起草制定我市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积极发挥市委外办作用,扎实服务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高效顺畅运转。四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外交部、全国友协、省外办的走访汇报和兄弟城市外办的调研,积极争取高端外事资源,学习地方外事工作成功经验,形成有“宁波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2.进一步统筹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批示要求。2018年11月,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与市发改委一起围绕城市国际化补短板工作制定《补齐宁波城市国际化短板任务分解表》(甬发改规划〔2018〕454号),围绕五大短板提出了18条整改建议。二是认真做好向市人大的汇报工作。2018年11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国际化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报告我市城市国际化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市政府正在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就国际化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认真制订2019年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聚焦补短板,谋划制定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建议市政府适时召开会议推动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与两办督查室的对接与联系,做好督查工作。
3.进一步加大高端外事资源要素的引进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外交资源方面,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18年10月25日,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拜会中央外办。2019年1月17-18日,分管副市长带队走访外交部、全国对外友协等。为巩固市委、市政府领导走访成果,市外办2019年在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引进高端要素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介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近况。通过举办3月1日的宁波市情推介会(上海)、参加4月份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论坛地方分论坛等,主动讲好宁波故事,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二是谋划实施好“16+1”合作系列活动。与中央外办、外交部对接联系,积极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扎实做好后续系列活动。认真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的相关成果,落实“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三是谋划实施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市长论坛。加强与全国对外友协的对接,设计主题内容,讲好宁波故事,扩大我市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市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先行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四是谋划实施好市主要领导出访服务工作。结合中央总体外交任务,精心谋划市领导出访设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跟踪责任机制,确保出访成果有效落地。五是谋划引进高端资源要素。积极争取更多外国高访团组访问宁波,积极引进更多高端国际会议、论坛在甬举办,在服务总体外交、党际交往方面承担更多中央专项任务。深入挖掘高端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渠道。
(三)针对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决策问题
1.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结合外事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凡是涉及到大额经费开支一律先上办党会研究后执行;在财务报销审核环节,对应上党组研究的大额经费开支未按规定上会研究过的一律不审核;今后办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全部向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通报联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2.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办党组书记带头学习,进一步提高对重要事项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的认识;带头承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会后形成的会议记录和纪要按要求由办党组书记审签后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存档。
(四)针对议事制度执行不正常问题
1.进一步规范议事制度。按照最新要求,修订《市外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会议主持、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
2.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迅速统一思想、统一标准,改进传统会议模式和习惯,切实提升办公会议质量和水平,推动制度“入脑入心”。2018年度已按照要求基本做到每月召开。
(五)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1.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是规范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人员和记录管理,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研讨工作。突出学习研讨,制定2019年度市外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年至少2次对外事工作进行研讨交流;突出外事调研,于2019年2月27日出台《市外办党组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每位成员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三是围绕外事工作实际提升学习实效。组织“温故知新、知行合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我为外事献计献策”活动。结合外事工作实际,落实党组成员为所在支部及结对共建单位上党课。明确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一是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安排组织、会议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使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真正实起来,严到位,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纳入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内容。二是结合年底机关党建考核,开展对机关各支部和下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2018年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改进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
3.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方面,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正常交流机制。明确每3年对全体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完成轮训,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进行任职培训。针对机关支部改选后的党务干部加强培训,丰富机关党务干部的党务知识。2018年8月23日,机关党委组织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就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夯实基础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怎样做好台账记录及归类等三方面对党建业务进行实务操作专题辅导,全面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注重把机制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市外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个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八项基本制度,着力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针对执行干部任用规定不规范问题
1.加强业务学习。2018年11月,秘书处根据巡察和检查情况,针对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组织全处进行干部人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2.加强试用期考核。2018年12月,对2017年度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全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3.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对接,准确把握干部人事管理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为全面加强外事干部队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七)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1.规范处理干部利用职业优势从事劳务取酬问题。一是明确禁止机关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翻译中心)翻译人员利用职业优势在外从事劳务取酬。二是对下属事业单位(翻译中心)因公翻译而得到翻译费作为“收支两条线”进入单位对公账户,纳入翻译中心统一管理,并出台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2.规范处理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兼职问题。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办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秘书处细化清理整顿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工作,研究解决清理整顿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二是及时传达全市关于干部兼职清理的最新要求,办主要领导亲自做思想工作,强调全市最新要求,提出整改要求。三是督促抓好整改。办党组落实专人跟踪督促,切实抓好干部兼职事项及时整改到位,实现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全部清零。
3.规范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在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已经分别对2016年度、2017年度少报漏报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两项法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填报要求。2019年1月16日组织全体处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最新要求,强调工作纪律,同时,要求填报对象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态度做好2018年度干部有关事项申报工作。
4.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对出国旅游回国后因私护照上交不及时的2名干部,一年内2次经审批出国的1名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二是重新修订《市外办干部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表》,要求个人填报上次因私出国境情况,经秘书处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审批,最终由办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明确证照管理要求,加大证照提醒催收力度,强化规范管理。
5.规范下属单位人员借用。严格按照规定,2019年2月起,清退文书1人,机要文书由秘书处机关公务员担任。
(八)针对违反保密有关规定问题
1.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全体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纳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定期检查、通报保密工作情况。深入学习研讨机关保密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编印《市外办保密工作制度》。
2.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在全办开展保密有关规定的学习会,有关责任人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并与重点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要求。
(九)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规定问题
1.加强机关考勤检查力度。办党组对市抓落实专项办、市委巡察组抽查发现的违反机关工作秩序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办法,2019年3月1日起严格执行全市“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网上考勤,每月通报干部出勤情况,并纳入干部个人绩效管理,从持续不断抓日常考勤入手,推进治理“庸懒散”问题。
2.加大违规通报和处理力度。明确直属机关纪委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纪律督查,对迟到、早退、提前就餐、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警示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
(十)针对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送礼问题
1.查明相关情况。办党组专题学习巡察组通报问题,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严肃规范公务行为。
2.严肃工作纪律。办党组要求全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省市有关意见,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内宾接待不喝酒的规定。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对费用标准进行认真学习,严肃财务报销纪律,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十一)针对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
1.认真组织学习。办党组专题学习巡察组通报问题,组织下属单位查明情况,要求机关、下属单位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2.严肃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省市有关意见,严格财务报销规定,杜绝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
(十二)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
1.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目前已将留用别克商务车换为小轿车,做好服务保障。修订完善《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保留公车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明确保留用车的使用范围。
2.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公务用车情况自查,努力探索建立公车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十三)针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
1.及时开展清退。为响应绿色出行号召,从在工会活动经费中列支机关干部公交卡充值经费。目前机关在职享受500元充值的26名会员全额清退工会经费1.3万元。
2.严格工会经费开支。以此次整改清退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会经费开支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十四)针对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弛问题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纪律意识。结合此次整改,办党组书记再次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强调纪律规矩意识。
2.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按照新形势、新常态要求,完善考勤、休假、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促使机关干部加强纪律性、增强集体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建立检查督促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检查频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乱纪行为加大通报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强化警示作用。
(十五)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及时制定《市外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从办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支部,层层分解、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2015-2018年,能够按照要求每年制定年度意见,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大会,每半年1次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
2.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制止下属单位公款送礼行为,明确要求外事服务中心(国交中心)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海鲜等年货节礼。二是追究下属单位责任,责令外事服务中心(国交中心)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责令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办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强化下属单位班子主体责任,督促下属单位尽快出台公务消费管理规定,督促下属单位完善财务制度,完善下属单位班子议事规则,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目前,下属单位已修订《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四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负责财务审批的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外事服务中心(国交中心)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五是加大对下属单位检查力度。同时,在市纪委第一监察室、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上述行为进行追责,一是对外事服务中心(国交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二是办分管领导进行书面检查,三是上述处理情况在办内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加大检查报告力度。对照要求,强化责任,起草《市外办下属单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在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每年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健全相关通报制度,主动及时报请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
(十六)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对于近期目标,结合此次机构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尝试打通业务“壁垒”,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力度。目前,已完成市外办“三定”规定方案的审核稿,待市委统一部署正式发布。结合外事年轻干部实际情况,选派1名年轻干部担任农村指导员,组织3名年轻干部到下属单位挂职。对于中远期目标,办党组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外事干部现状,尽快制定《市外办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明确干部培养要求,加大干部引进、培养和轮岗力度,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着力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外事干部队伍。
2.深化下属单位改革。对于近期目标,将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方向,要求外服中心和国交中心完成财务独立核算、划分受理业务、在各自账户中支付人工费用,在此基础上,加快做好资产、债务、债权明晰工作,为下步事业单位改革奠定良好基础。目前,已经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出资单位、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进行规范整改。对于中远期目标,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
三、以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市外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外事工作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办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既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和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建立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的工作机制,形成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的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对已经整改但仍需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着力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在巡察整改后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抓制度执行和落实上,通过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进一步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在从严从实上下功夫,在推动建设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深化和落地转化。坚持把抓巡察整改与抓工作推进结合起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拓宽视野、放大格局,牢固树立“两个服务”的宗旨,加快推进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坚持把抓巡察整改与抓作风转变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把抓巡察整改与抓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外事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186506;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外办秘书处;电子信箱:nbfao@nbfao.gov.cn。
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