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馆签证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送签前需由外办向领馆发邮件预约时间。
二、申办签证需提供的材料:领馆要求申请人不论是否之前有指纹记录,每次申请都需要采集指纹。
1、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 2 份(邀请信中必须注明具体出访时间、出访天数,出访的具体内容,包括捷方接待人、联系电话等)。国际会议可以提供传真件或者扫描件。
如有多个申根国,需要所有国家的邀请函原件。
2、单位中英文派遣函。
3、已预定好的有确切往返日期的机票订单。
4、宾馆订单。
5、护照复印件。
6、不低于3万欧元医疗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保险目的国必须英文指明是申根国,涵盖境外意外伤害、境外紧急救援、境外行李延误遗失及境外旅行法律责任保险等内容。保险单原件出访时携带)。
7、填写捷克签证申请表1份,交白底彩色照片 1张。
8、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有公司名称/申请人姓名),需有银行章。
9、户口本复印件。
10、身份证复印件。
* 材料要求每人一套,原件放在带队人材料中。
三、申请90天以上(含90天)的工作签证,须提供由捷克劳工局签发的“劳工许可证明”,其他材料要求同上。
四、申办过境签证需提供:
1、目的国签证。
2、在捷克停留期间的资信证明。
3、在捷克生活期间的医疗保险或旅游保险证明。
4、申请者过境捷克所需的国际旅行票据(机票,公共汽车票或火车票)。
三、签证情况:
1、捷方一般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
2、凡经捷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
3、捷克系申根协定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