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入、出、过境不超过30日的临时访问人员,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如欲停留超过30日,应在入境后依照坦方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自2019年6月1日起,坦桑尼亚正式实行电子签证政策,详情请登录网址:www.immigration.go.tz。持公务普通护照人员需凭电子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申请人在取得evisa后需完整填写随附的entry/arrival declaration form,入境时需一并交给移民官。
入境时必须携带注射黄热病疫苗的“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