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于2014年11月12日生效。协定规定: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津巴布韦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如需停留逾60日,应当依照缔约津巴布韦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津巴布韦已对中国公民实行落地签证政策。以商务目的访津的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可在津所有入境口岸办理落地签证。(津巴布韦使馆提示:因公办理落地签人员需自备两张近期护照规格的照片、邀请函等材料,费用为60美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