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定,持外交护照者在阿富汗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一、申办签证需提供的材料(出访60天以内者):
1、邀请函及复印件各 1份(注明邀请人姓名、电话)。
2、派遣单位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有出访人员的性别、出生年月日、职务、护照号码、法定负责人的签字等内容)。
3、护照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3人及以上名单表一份。
6、填写阿富汗签证申请表 4份,交照片4张。
二、签证情况:
1、阿方一般发给两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有时也发两次入境签证。
2、凡经阿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阿方发给两个月有效的过境签证。
3、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
三、办理签证地点: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