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广大驾驶员:
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出行环境,提升宁波文明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助力宁波市创建文明城市“六连冠”总攻战,贯彻落实2020年宁波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部署,让公车文明出行成为宁波一道美丽风景,在此谨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开车,礼让行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不随意变道,做到开车不超速、酒后不驾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
二、文明停车,遵守秩序。不违规停车,停车不堵塞交通,不妨碍他人,不占用私人车位,不在未划设停车标记的公共场所停车。
三、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自觉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使用文明用语,上车问“您好”,下车说“再见”,微笑面对每一位乘坐人。
四、文明举止,注重细节。开车不抽烟,不打手机,不违规鸣笛,行车时“心中有他人”,主动顾及乘坐人的感受,切实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
五、文明服务,从我做起。树立文明出行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志愿者。
文明出行,公车先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共建文明宁波、平安宁波、绿色宁波做出积极贡献。
市外办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