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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公开电话:0574-89186520

    监督电话:0574-89186520

    电子邮件:nbfao@nbfao.gov.cn

    网  址:http://fao.ningbo.gov.cn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在立法权限内研究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甬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事务。

    (四)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甬活动。协调处理境外宁波籍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 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

    (五)负责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六)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管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

    (七)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浙机构的联络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宁波与港澳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

    (九)办理市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

    (十)负责全市外事和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