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7年9月16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含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在几内亚入境、出境或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如欲在几内亚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