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6月26日生效。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