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通过政务网一件事系统向辖区外事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各地外事部门通过浙政钉系统逐级上报至市外办审批;
3、市直单位通过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通过浙政钉系统逐级上报至市外办审批;
4、市外办审批同意后并出具邀请函、核实单电子文件(从属地上报开始,一般在7个工作日完成)。
各区(县、市)、市直单位办理邀请函询问电话:
海曙区(0574-89189121),江北区(0574-89186679)
镇海区(0574-89389972),北仑区(0574-89383069)
鄞州区(0574-89295068),奉化区(0574-89286065)
慈溪市(0574-89591020),余姚市(0574-89282134)
宁海县(0574-89282627),象山县(0574-89282773)
前湾新区(0574-89280263),高新区(0574-89288707)
市直单位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87186183、8718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