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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进入口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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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
  • 时间:2026-04-11
  • 根据《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公告》(2026年3月10日发布)规定的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进入口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口试人员准考证号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进入口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1. 时间:2026年4月11日(星期六)14:30到17:00(具体时间通过短信通知)。

    2. 地点: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B口出)。

    3. 请携带个人简历(模板见3月10日招聘公告附件)、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口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口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口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口试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口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口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口试的,视作放弃口试;由此产生的口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联系方式:0574-89186533(竺老师)

    监督电话:0574-89186507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

    2026年4月11日